第3章 抓住她
三年,光阴在未央宫的红墙绿瓦间无声流淌。
偏殿的书案被磨得发亮。刘彻跪坐在案前,手中笔锋未停。
最后一笔落下。
“写完了?”门口传来清脆的女声。
刘彻抬头。
十岁的阿娇站在逆光处。一身水红色的曲裾,腰间束着同色的丝带,衬得身量修长。她发髻梳得高高的,插着两支赤金步摇,随着动作轻轻晃动。
比起三年前,如今的她眉眼长开了,明艳逼人。
刘彻搁下笔,起身:“表姐。”
阿娇几步跨进来,探头看案上的竹简。“《论语》?”她撇撇嘴,“舅舅也真是,每天都逼你学这些老古董。”
“太傅教的,都要学。”刘彻声音平稳。
阿娇从袖子里掏出一个油纸包,往案上一拍:“御膳房新出的酥饼,趁热吃。”油纸包散开,热气裹着奶香扑面而来。
刘彻捏起一块。酥皮在指尖碎裂,入口即化。
这三年,她几乎天天来。有时候带吃的,有时候带玩的。有时候什么都不带,就坐在他对面发呆,或者吐槽宫里的嬷嬷有多啰嗦。
偏殿因为她的到来,变得不再像个冷宫。
那些势利眼的太监开始对他点头哈腰,内务府送来的炭火不再是受潮的烟炭,连太医院的院判都记得每半月来给王美人请平安脉。
这一切,都是因为眼前这个正在百无聊赖拨弄笔架的女孩。
刘彻吃完酥饼,掏出帕子擦手。“今日表姐想玩什么?”
“踢毽子。”阿娇眼睛一亮,“我新学了个花样,给你看。”
两人到了院子里。阿娇接过宫女递来的五彩羽毛毽子,往空中一抛。
抬腿,侧踢,后勾。
裙摆随着动作飞扬,像一朵盛开的红莲。步摇上的流苏剧烈晃动,撞击出细碎的声响。
她一口气踢了三十六下。毽子稳稳落在手心。阿娇脸颊微红,额头上渗出一层薄汗。
“怎么样?”她扬起下巴。
刘彻点头:“好看。”她在阳光下肆意大笑的样子,深深印入他的脑海。
远处廊下,几个扫地的小太监探头探脑:“十皇子真是好命。”
“可不是,抱上了陈翁主这条大腿,以后谁敢小瞧?”
“前儿个栗姬娘娘想找茬,翁主一瞪眼,栗姬娘娘瞬间不了了之了。”声音顺着风飘进耳朵。
刘彻面色不变,接过阿娇递来的毽子。他踢得不如阿娇好,但很认真。每一下都用尽全力。
玩了一盏茶的功夫,阿娇累了。宫女端来蜜水。阿娇端起杯子灌了一大口,舒爽地叹气。她随手将杯子递给刘彻:“你也喝。”
刘彻接过。白瓷杯沿上,留着半枚淡淡的胭脂印。是她嘴唇刚才碰过的地方。
刘彻垂眸。他转过杯子,嘴唇贴上那枚红印,将剩下的蜜水饮尽。甜味顺着喉咙流下去,一直甜到心口。
“明日我不来了。”阿娇突然说。刘彻手指一紧,杯子在掌心硌得生疼。
“去哪?”
“外祖母想我了,母亲要带我去长乐宫住几日。”阿娇没心没肺地晃着腿,“大概三四天吧。”
刘彻盯着她裙摆上的刺绣:“哦。”
“别丧着脸。”阿娇伸手捏了一把他的脸颊,手感不错,“回来给你带糖人。”
她站起身,拍拍裙子上的灰。
“对了,太子哥哥前日送了我一套陶俑,说是前朝的孤品。我瞧着全是兵马,没意思透了,明日让人给你送来。”
太子哥哥。
刘彻眼神暗了暗。
刘荣。那个高高在上的长兄。
“不用。”刘彻声音有些发哑,“那是太子殿下送表姐的。”
“给你你就拿着。”阿娇不耐烦地摆手,“我又不爱玩那些泥巴人。走了。”她带着一群宫女呼啦啦地走了。
院子里重新安静下来。风吹过,卷起地上的几片落叶。
“咳咳。”内室传来压抑的咳嗽声。
刘彻转身进屋。屋内药味浓重。王美人靠在榻上,面色比三年前好些,但依然苍白。她放下药碗,看向儿子:“阿娇走了?”
“嗯。”
“说了什么?”
“她要去窦太后那儿几日。”
王美人招手让刘彻坐下,握着他的手:“彻儿。”王美人声音嘶哑,“这三年,你做得很好。”
刘彻低头看着母亲的手背。
“她待你是真心的。”王美人喘了口气,“但这真心能维持多久,全看你的本事。”
“儿臣明白。”
“你不明白!”王美人突然拔高音量,“阿娇是馆陶长公主的心头肉,是窦太后的眼珠子。只要她愿意保你,你就能在这吃人的皇宫里活下去。”
她盯着儿子的眼睛,目光灼灼,带着一种近乎疯狂的执念。
“你喜欢跟她玩,是不是?”
刘彻没说话。
“那就让她离不开你。”王美人一字一顿,“让她觉得,全天下只有你刘彻对她最好。让她心甘情愿为你去求长公主,去求陛下。”
“那是你的梯子,是你的命。”王美人松开手,靠回枕上,闭上眼睛。
“出去吧。记住娘的话。”
刘彻走出内室。外头太阳西斜,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。
他走到院中,看着阿娇刚才坐过的石凳。
这三年来,她是他灰暗生活里唯一的光。她会因为他被太傅夸奖而高兴,会因为他生病守在一旁,会在他被其他皇子嘲笑时挺身而出。
他喜欢看她笑,喜欢她拉着他手说“十表弟我们走”,喜欢她带来的每一份点心每一件小玩意。
可现在母亲告诉他,这份喜欢要用作筹码。
刘彻握紧拳头。
傍晚。
长公主府的小太监送来一个紫檀木盒。刘彻屏退左右,独自打开盒子。
里面整整齐齐码着二十几个陶俑。步兵、骑兵、弓箭手,个个栩栩如生,彩绘未褪。
确实是孤品。
也是刘荣送给阿娇的。
盒底压着一张绢条,上面是阿娇那笔虽显稚嫩却透着张扬的字迹:
“给十表弟玩。”
刘彻拿起一个骑兵俑。陶土冰凉,坚硬。
他脑海里浮现出阿娇提起“太子哥哥”时那种随意的、亲昵的语气。宫里人都说,阿娇翁主以后是要做太子妃的。
那是刘荣的未婚妻。
刘彻的手指慢慢收紧,指节泛白。
“抓住她。”母亲的声音在耳边回荡。
“梯子。”
“命。”
刘彻看着手里的陶俑,眼底翻涌着某种超越年龄的暗潮。
她不仅仅是梯子,那是照进他烂泥潭里唯一的光。既然照进来了,就不许再照给别人。
哪怕是太子也不行。刘彻将陶俑重重拍在案上。
“啪”的一声脆响。骑兵手中的长矛断了一截。他面无表情地将断矛扫落在地,然后将所有的陶俑一个个摆开,在书案上列成战阵。
窗外暮色四合,吞没了最后一丝光亮。
刘彻点亮油灯。昏黄的灯光下,七岁的男孩坐在阴影里,手里死死攥着那张写着阿娇字迹的绢条。
他摊开竹简,提起笔。
字要写得更好,功课要更优,武艺也要精进。他要成为能让阿娇骄傲的表弟。更要成为,有资格“抓住”她的人。
让谁都抢不走。
笔尖落在竹简上,墨汁晕开,力透竹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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