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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六章:秀才遇到兵


  如果杀一人活万人是他破誓的底线,那么,他可以为了拯救大宋的千万人而杀金国的十万人吗?

  姑且不说大宋并非亡于金,过江后的这些天,他亲眼所见,江南百姓的生灵涂炭,倒有一大半是自己人所为。

  如果说金军该死,那些比金军还坏的宋军和流寇,是不是更该死?

  他虽然来自后世,知道这一段历史的走势,依旧没资格做这个时代的评判者。

  金人的锐意进取何尝不是他乐见的,宋人的消极懦弱又何尝不是他痛恨的!

  他空有远远领先于这时代的知识,却只是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文科生,所以他做不来牛顿、爱迪生或爱因斯坦,无法从物质的层面去改变这个世界。

  他虽然拥有超越这时代的思想,却对政治、经济、哲学之类毫无兴趣,学生时代所学的理论早已还给了老师,所以他也当不了尼采、马克思或恩格斯,无法从精神的层面去影响这时代。

  哪怕他身为后世的策划人,照样学不了这行业的鼻祖——姜子牙、诸葛亮之流,像他们那样,凭借满腹的经纶和高瞻远瞩的目光,去扭转天下大势,打开新的局面。

  因为他没有定国安邦的大智慧,自诩的创意和灵感,其实只是小聪明,最多让他在这时代,多一些保命的小手段。

  他甚至无法在这文人崛起的时代,变成一个横空出世的诗坛天才,因为他所能记住的古代诗歌,只是在后世最脍炙人口的那部分,诚然有几首是北宋以后的经典佳作,他却未必能背全。

  他会的最多的,只是后世一些耳熟能详的流行歌曲,问题是,他不是夏洛,这个时代,也没有流行巨星这个行业,他最多哼个小曲儿,骗骗小姑娘,应该是小娘子才对。

  这是烈阳从策划的角度,对自己的反省分析和精确定位,从而为自己在这时代定下了三个力所能及的目标:改变大英雄的悲剧命运、不辜负楚乔的爱、好好地活下去!

  可是,他逃不过穿越者的宿命,历史又给他出了一道难题,要他在宋人和金人之间,再次做一次选择。

  或许,如果他没有对楚乔发下那个爱的誓言,就没有这样的烦恼。

  后悔吗?不!他不后悔,只是有些害怕。

  他并不怕那违誓后万箭穿心、天打雷劈的死法,只怕失去自己,失去自己爱人与被爱的信念,更不想经历过后世的那场情殇之后,在另一个获得涅槃重生的时代再次走进心坟。

  爱江山更爱美人,这是身为人类的悲哀,亦是身为人类的幸福,一定要遵守对爱人的誓言,十万金军,不该死,至少不该死在他的手里!

  那日,他在客栈里望着如血的残阳,制止了自己对爱情的动摇:楚乔,你是否也在望着同一轮落日?

  所以,他可以说是漫无目的地接近这个战场,应该是一个旁观者的心情吧。

  但人在江湖,真的可以做一个旁观者吗?不久之后,他就会发现自己想法的可笑了。

  三相公对他滴水不漏的回答将信将疑,不知道该如何处置,一时大感踌躇,再想到自己的枣红马也跑丢了,更觉心烦,她还要去大江上杀金贼呢。

  她忘了自己是不敢杀人的,却又如何杀金贼。

  “嘚嘚嘚”,这匹白马又回到了官道上,已是下午,前后见不到几个人影,想是都赶至前方了。

  其实从溧水镇至镇江府不过快马一天的行程,但这条官道靠近长江的路段,遭到南下的金军破坏,变得坑凸不平,障碍遍布,再加上长江战场的不断西移,是以他们这一路追随,已是离开溧水镇的第四日。

  路上不断有残破的歇马亭和驿站过去,与复苏的大地相较,愈显凄凉。

  “大慈大悲的女菩萨,救苦救难的观世音,让小可坐起来好吗?身子都麻了。”烈阳甜甜地大拍马屁,算起来,他对她的称呼,已经换了好多个了。

  三相公只哼了一声,并不理睬,他的手脚给带子绑住,像个大麻袋似地趴在她前面的鞍上,一颠一颠的,很是滑稽。

  原来三相公思来想去,他还是大有奸细的嫌疑,不能放走,她却没空继续审他,又要用他的马,只好这样带着他赶路。

  他这般姿势当然不好受,不住哀求:“女侠,放了我吧!换个姿势也行……”

  三相公充耳不闻,只是不停地加快速度,他在肚里早将对方的祖宗一万代都骂了个遍,终于想了个法子:“我要大解!”

  三相公只认定他又耍诡计,还不理睬。

  他豁出去了,连打了几个响屁:“你再不放开我,就拉在裤子里了。”

  女儿家素爱清洁,三相公不禁捏住鼻子,皱起眉头娇斥道:“亏你还受过孔孟之教呢?真是有辱斯文,不知廉耻。”

  “岂不闻,人有三急乎?”他摇头晃脑地调起文腔,心里话:老子本就不是孔老二的徒子徒孙。

  三相公没办法,只好放他下马,解开绳子,将他推在路边的一个大坑里,她则在上面看不到的边上监视。

  烈阳借屎遁的想法破灭,在坑里骂骂咧咧地活动着酸痛的手脚,装模作样地解下裤子,蹲下来,撒了一泡尿。

  哗哗的水声听在三相公耳里,她的脸不禁羞得通红,啐了一口,牵马远远地行开。

  他磨磨蹭蹭地爬出坑来,看到她满脸通红的俏模样,在男装下别有一番风情,心里一动,复想到楚乔,忙将杂念撇开。

  天色渐黑,三相公不停地催马快行,她可不想跟这个不文不武、不三不四的臭书生在野外过夜。

  远处的官道旁出现了一座灯火通明的建筑物,三相公心中一喜,急驰过去,竟是一座未遭破坏的驿馆。

  两盏昏黄的灯笼挂在门檐上,门口立着两个持枪站岗的士卒,皆身着绯红色的宋军兵服。

  惯进出兵营的三相公心中涌起了一阵亲切感,勒马踩镫下地,向门口走去。

  黑暗中看不清来者的面目,两宋兵警惕地挺枪发问:“站住,什么人?”

  三相公一抱拳道:“军爷,俺从宜兴来,路上抓了一金人的奸细,交你们审问,顺便借宿一晚。”

  烈阳不由暗叫“苦也”,有道是秀才遇到兵,有理说不清,臭丫头还好对付,粗鲁的兵卒只怕没这么好相与了,自己性命堪忧啊。

  闻得此话,又从声音听出来者的年纪甚轻,两宋兵对视一眼,松口气,其中一额带刀疤的宋兵道:“原来是个义士,请押解奸细,随我进来。”

  两宋兵一个在前给三相公引路,一个在后看住他,一起步入驿馆,拐过照壁,穿过一间昏暗的房厅,一座被十几根火把照得亮堂堂的内院出现在眼前,一阵奇异的肉香飘来。

  烈阳的鼻子不由贪婪地连嗅几下,咽了下口水:“什么东西?这么香!”

  他注目过去,便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情景:在院中间的一堆篝火上烧得沸腾的大铁锅旁,一个光着膀子的强壮宋兵手持利刃,在一个被捆在板凳上、口塞破布的精赤汉子身上切着!

  看那汉子头上的发型,分明也是个宋人,那宋兵一刀下去,那汉子的身体便一阵抽搐,竟是个活人,随即一片血淋淋的红肉扔进了大铁锅里,锅边另有几个兵卒,正咬着挑在手中刀尖上的肉……

  烈阳找不到可以形容眼前情景的词句,整个人都僵住了。

  你大爷!在百姓口中流传的溃兵食人之事竟是真的,而且是如此残忍的活杀,即使在宋人眼里凶恶无比的鞑子亦不会如此吧。

  人吃人——这作为人类最悲惨的事就发生在面前,他胃里一阵翻涌,弯腰吐起来。

  靠前而看得更清楚的三相公身子剧抖,用完全变了调子的声音尖呼:“住手!你们……在干什么?”

  听到她一声闷哼,烈阳忙抬头看去:被这怵目惊心的一幕惊得方寸大乱的臭丫头,被身后的宋兵轻易地击头晕去,再以一条绳子将她捆成了一个大粽子。

  “哼,武功高又怎样,临敌经验太差,若换了自己……”他暗自嘀咕,只怕也好不了哪去,毕竟这情景太……

  一个头目模样的家伙走过来询问,俩宋兵嘻嘻笑道:“送上门来的肥羊,又够大伙儿吃几天的。”

  他听在耳里,两条腿再也支撑不住,瘫在地上,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昏过去,这种精神折磨较身体之痛更甚。

  只见那头目蹲下来,捏捏昏迷中的三相公脸蛋:“看你细皮嫩肉的,一定好吃。”

  小头目忽然眼神一变,射出一道淫光来,显是看出了她是女扮男装的假厮儿。

  烈阳心呼不妙,只怕臭丫头死前还逃不过一番凌辱,咦,他这么关心她干嘛,这一切还不是她害的。

  不料小头目干咳一声,竟没点破道:“先把这两小子扔到柴房里。”

  俩宋兵一人一个,将他俩拖到了一旁的柴房里。

  他有些明白了:大概小头目想独占这个小美人吧。

  烈阳像死猪一样地被人拖来拖去,因为他两脚发软,站不起来了,他看着横在地上不醒的她,不由恨上心头:“活该你被人先奸后吃,谁叫你把老子当作奸细,痛快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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