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章 重生
林灵死的时候没有太痛苦,她早就想结束这窝囊又不堪的一生了。只是死前还遇到小时候的男神,心中的白月光。
还被男神认出来了!
谁叫她和小时候一样的土圆肥。一米五五的身高,一百六十五斤重,才二十五岁看上去却像三四十岁的大妈,浑身唯一可取的就是皮肤白。
她是个宅女。
今天出街买份麻辣烫被男神认出来,男神身边还有个苗条美女,林灵羞愧的跑了,过马路的时候被货车撞成一滩肉饼,发出“砰”的沉重响声。
连死都这么丑,林灵含着一口血望着灰蒙蒙的天,很想质问。
为什么要这样不公!
她想奋发图强,但根本改变不了这悲惨的人生。家里最穷的时候仅剩下一百块钱,她才刚小学毕业,连上初中的钱都没有。
她妈一句话,家里没钱了,饭都开不了,还读书?她只能放弃读书,自卑的断绝小学同学的来往,自己骑着单车去公园门前摆摊。
她那时才十三岁,第一次铺布摆地摊很害怕,还好来来往往的大妈大爷都很同情她,买她的东西权当施舍她。后来一次,遇到城管了,大妈大爷还帮忙维护她,说她是乞丐小孩,就算了吧。
是的,又土又肥的乞丐。她心里无地自容,恨不得马上死去,但为钱折腰,家里今晚的晚饭钱还没着落。
只能像个傻子一样笑着喊城管叔叔,放她一马吧,让她再摆一个小时的摊,她马上就走。
兴许是看她一个孩子可伶,城管就没赶她走了。久而久之,她就成了文化公园前唯一摆摊的小孩乞丐。这个摊子,一摆就是一年。
那个时候没有请童工的,她后来就跟着她爸天天跑市场摆摊。天天为贫穷的家里赚钱,再后来,网络发达,她接触到网络小说后,家境才稍稍好转起来。
可惜没用。穷还是穷,跟不上时代的脚步。好不容易在二十五岁的时候存到首付,买了一套七十平的房子。
父母亲的德性却生生恶心坏她。喝醉酒的父亲口吐真言,嫌弃她是个女儿,不是儿子。无能的母亲只会叫她别嫁人,存钱给他们两老养老。要嫁也要找个亿万富豪去嫁。
她当时就笑出眼泪了,她这个尊容,瞎子都恶心她,有钱人那么好嫁?还不如让她去抢银行吧。
这么自私的父母,天天都只会逼迫她给钱给钱给钱,买车买房全上他们俩的名字。她只负责供房供车。
林灵从十五岁开始就有想死的念头,每天都过的行尸走肉一样,除了赚钱就是赚钱。后来社会起步了,开始注重学历了。她一个小学毕业的废物,没有地方肯用她,熬了三年存了三年钱,十八岁的时候想回去重读。
她母亲患上癌症。钱全拿去治病。那个时候,林灵就认命了。
现在终于解脱了,林灵缓缓闭上双眼,想着,要是要是能再重来一次……她一定要翻身。
二十五岁的林灵死了。
六岁的林灵活了。
林灵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缩小了,小手小脚,还是瘦瘦的,皮肤是孩童特有的白嫩柔软。
林灵抬头看自己旁边,她妈妈,白冰,还是相当年轻富态的一个妇女,眉眼间有中年人的活力成熟,不像前世那样暮气颓废,白发苍苍。
林灵百感交织,眼眶湿了。
白冰此时碎碎念道:“等下去校长室报道,老师问你什么你就答什么,我在家里教过你怎么说的,你都记住了吧?”低头一瞧,林灵竟然在哭,白冰就急坏了:“你哭什么哭,别怕,就是问你你父母叫什么名字,你叫什么名字,多少岁这些基本问题而已。这么简单你都不会答吗?”
确实不会。
有些小孩子开窍的晚,林灵前世就是这类小孩子,整个小学期间她的学习成绩都很普通,特别是前三年,不及格是家常饭。后三年她才慢慢有点开窍了。
六年级是林灵的巅峰期。可惜后来她就没再读书了。
白冰是个家庭主妇,此时已经有点更年期的迹象了,一看到孩子哭就很烦躁,差点就想骂起来了。还好林灵眼泪收得快,很快就乖巧回答:“我知道的,妈妈你放心。”
白冰这才没发作。
进了校长室,林灵坐去指定的座位上,回答老师的一个个提问。
和前世的问题一样,都是很普通简单的,这个时候的九年义务教育还没有像后来那么严格厉害。
这个时候是什么时候?1998年啊,还珠格格热播的一年!
林灵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,多亏还珠格格这部永垂不朽的经典。而且小学六年是她唯一难得珍贵的童年回忆了。
再后来,她整个人生都失去了光彩。
林灵回答完老师的问题就离开了,却不知几个老师和校长都对她留下不小的印象。
这个小女孩,真镇定,回答问题也不结巴不紧张,咬字清晰,脑袋瓜也聪明。和外面正在哭闹离不开家长的小孩一比,林灵的表现就相当出众了。
林灵分配到的班级和前世一样,一年二班,学号1。
没错,1号,这个万恶的学号是林灵小学六年的噩梦。每次但凡有什么背书,唱歌,表演,老师都是顺着学号的顺序一个个同学上台去做的。
每次,都是1号林灵同学先来。可以想象到林灵有多紧张悲催,她又是个学渣,后来她的体重飙升,成了一个有吨位的肥妹。
同班女同学叫她小肥妹,男同学笑话她大肥婆。那个时候还没有霸凌一词,林灵只觉羞愧自卑,不敢表达自己的意见,没信心,又减不下来。那几年的时间形成林灵后来的心理阴影,导致性格软弱,逆来顺受。
林灵回过神摸摸自己瘦瘦的胳膊,暗想,还好还好。现在她还没发胖,身材还属于正常的。
她真正发胖不可收拾的时间,是三年级以后,她家里环境没落了,白冰为了省钱省事,天天煮一斤面条喂饱她就算。
面条啊,最发胖的食物之一,而且还是一斤,一吃就吃一大锅,想不胖都难啊!她那时候又是个小孩子,没有自制力还贪吃,白冰在面条里加了辣椒油,她觉得很好吃,后来胃口养大了,一天得要吃两斤面条……
林灵握拳发誓这一世宁可饿的营养不良,也不要再胖的像个猪头一样了!
想着想着,林灵已经被白冰带到一年二班跟班上刚报道完的小同学熟悉了。和记忆中一样,林灵坐到一个叫吴霏霏的女同学旁边,大概隔了点时代感,林灵印象中环境不错的母校,现在看来,竟有点落后破旧。
林灵所在的城市是日后的一线城市广州,这所小学位于繁华的市中心荔湾区,只是现在全国的经济还没起来,不出十年,经济就飞一般发展了。到时候,想追都追不上。
林灵深知时间不等人,搭不上致富的头班车,就等于日后要付出双倍十倍百倍的努力才能追上头班车的人。
但付出努力未必就一定会得到回报,这个社会,还得要占尽天时地利人和,运气对一个人来说,很重要。
前世的林灵就是个倒霉催的孩子。
这一世,林灵隐约觉得自己占了不少优势。她不能被性格的犹豫不定拖累了!
就当林灵热血当头,同桌害羞的跟她搭话了:“我叫吴霏霏,你呢?”
她说:“我叫林灵。”然后伸手,帮吴霏霏戴好校徽。六岁的小孩子,其实多少有点手脚不协调,就是笨手笨脚的意思。
林灵虽然是六岁的外壳,但内在是二十五岁的灵活。她比很多二十五岁的年轻人都要成熟沧桑。
戴好校徽后,她拍拍吴霏霏的肩膀:“好了,这样戴就好看多了。”
吴霏霏笑的很纯真:“谢谢你。我请你吃糖。”说着就悄悄从兜兜里掏出一颗白兔奶,塞给林灵。
糖啊,会胖的,还会烂牙。林灵没敢吃,转头看向身后座位一直哭的小男孩,问吴霏霏:“我把糖给他吃吧。他哭的很可怜。”
吴霏霏嗯嗯的点头,也觉得他哭鼻子可怜。
林灵就把糖给了这位她忘记叫什么名字的男同学了。这小子吃了糖后,马上就不哭了,还和林灵搭起了讪,把他的家长弄的很不好意思。
这样一来一回,几个一直留在旁边观看的家长就觉得林灵这个女娃娃,情商不错。
此时林灵终于见到了他们班日后的校草,她心目中的白月光,男神沈安。
一个六岁有点酷酷的小男孩,背着个双肩书包,身边跟着的女人大概是他的妈妈。身高……感觉比她还矮。
林灵心里大感失望,可能是时间美化吧,她怎么会一直对一个小屁孩念念不忘呢?帅在哪里了?现在的沈安又矮又瘦,神情还有点中二,不过后来几年他确实是长高了,五官也张开了,但,估计再也不是前世的那种初恋的味道了。
呸!初恋个鬼,恋都没恋上,她只是暗恋!长达十几年的暗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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