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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3章侍女下人到位,和朱标一起出宫


  这里是朱标一家三口平日吃饭的地方。
  除了他们之外,能来这里的,就是直系亲属,比如朱棣等等马皇后所生的儿子。
  其余人,踏进门的资格都没有。
  但陈青云是一个例外,朱标在上早朝之前就特意提醒常氏。
  对方的身份在私底下可以跟他平起平坐,这是他这个太子给予朋友最好的权力。
  当常氏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,那是相当的震撼。
  直到朱标透露,马皇后也会支持他这么做的时候,常氏就明白。
  眼前这个看似毫无礼仪,并且随性而为的男人身上肯定具备其他人没有的本事。
  落座餐桌上,常氏客气的道。
  “陈公子,你就把这里当家一样,粗茶淡饭,随便吃点吧,出宫的路上可能有些遥远,若是你担忧路上饿了,我可以派人蒸些馒头。”
  陈青云摆了摆手。
  “不用不用,我吃这些就可以,对了太子妃,阿标什么时候回来?”
  “阿……标?”
  “呃,说错了,是太子殿下,平日里面我都是叫太子阿标,莫怪莫怪。”
  常氏一阵头大。
  谁敢这样称呼太子,恐怕下一秒就要被砍头。
  但朱标事先提醒过她,倘若双方交流的时候,听到什么意外的词语让她不需要放在心上。
  想着,常氏看了一眼外面的太阳。
  “太子应该快要回来了,要是不留在华盖殿跟陛下一起批阅奏折的话。”
  陈青云于是没再多说,老老实实的开始吃饭。
  坐在常氏怀中的朱雄英不停用好奇的眼神打量陈青云。
  “叔叔,为什么你身上穿的跟雄英身上的衣服不一样,父王好像也穿过,母亲你快看是不是跟父王放在柜子里面的衣服一样!”
  陈青云笑了笑,“小朋友,叔叔身上穿的衣服叫短袖,跟你们的袍子不一样,你要是喜欢,可以让你的母后命人去织室给你量身定做。”
  朱雄英哦了一声,“原来是短袖,母后为什么我以前没有见过呀。”
  常氏微笑的回应,“因为这些衣服以前大明没有,是林叔叔带来的,所以现在才能让雄英见识到呀。”
  朱雄英小大人一样的点了点头。
  接下来他又问了几个问题,基本都是小孩子的疑惑。
  并且有些很刁钻,好在陈青云都一一回答上来。
  这倒是让常氏感到惊讶。
  因为平日里面朱雄英的问题总是能让人哭笑不得。
  这就是为什么马皇后还有朱元璋觉得自己孙子聪明的原因。
  甚至就连短暂接触之后,陈青云觉得朱雄英要是不走歪路,肯定会成为一个十分优秀的皇帝。
  在刚才多个问题当中,不乏后世的一些科学常识。
  比如为什么早上有太阳,晚上有月亮。
  要知道这问题已经涉及到宇宙方面,真要解释起来很麻烦。
  最后还是被他含糊的用一个逻辑漏洞应付过去。
  真要有机会,他肯定会给朱雄英好好上一课。
  吃完早饭不久,陈青云坐在庭院里吹着风,屋外忽然传来朱标的声音。
  “陈兄,陈兄你在吗,咱们可以出发去皇城外了。”
  陈青云迅速起身,朝着声音来源的位置走过去。
  发现朱标已经换好一身衣服在等待他。
  门外还有好几辆马车,木头上有各种鸟兽的雕刻,甚至车轮都有一些金光闪闪的东西点缀。
  最主要的就是拉马车的马,每一匹马都高大威武,力量感十足。
  除了马车,太子府门口还有许多侍女。
  零零散散加起来大约应该有接近三十名,站在第一个的就是云儿。
  另外一侧还有很多男子。
 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太子要从皇宫搬家到皇城的外呢。
  眼看陈青云从里面走出来,朱标眉开眼笑的拽着他的手臂介绍起来。
  “陈兄,这一次咱可是给你风光办了,按照你的要求,侍女全部都是跟云儿一样聪明伶俐的,母后可是早早让仪鸾司从数千人里面挑选,保证你满意。”
  “还有这些人,力气大的很,砍柴挑担肯定没问题,对了,到时候你去的地方叫做沈金府。”
  陈青云感觉有些意思,“这个沈金府是什么情况,听名字好像很有钱啊。”
  正准备上车的朱标听到这话,先是叹息一声,随后无奈的道:
  “哎,这沈金府的主人确实很有钱,他曾经给父皇很多钱财打仗,最后战胜了大元,可惜的是三年前他得罪父皇,已经被发配到边疆负责修筑城墙。”
  “要是不出意外,可能还活着,就怕他挺不过去,变成骨灰跟城墙融入到一起。”
  听到这话,陈青云感觉里面不对劲。
  边疆修筑城墙,按照他记忆当中的印象,应该是大明修筑的长城。
  从秦朝开始,每个汉人统治的时代,都会派人去将长城继续往下延长。
  其目的就是防止北方草原的部落寒冬腊月期间进行骚扰。
  中原地区的马匹比不得北方草原长大的马。
  哪怕是有对抗的力量,一时半会也根本追不上。
  说白了,只有千日做贼,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。
  所以长城的作用就显得很重要,也是历代统治者都很重视的土木工程之一。
  听到一个首富居然被发配边疆,这么倒霉,陈青云就有些好奇这家伙叫什么名字。
  毕竟明朝初期的有钱人可不多。
  “原来陈兄是想要知道他的名字,你住的那个府邸就是以他的姓命名的,叫做沈万三。”
  “沈万三!我去!这家伙真存在啊!”
  陈青云大惊失色。
  明朝首富沈万三,在后世当中可是相当出名。
  甚至有些地方的人,将他比肩财神,供奉起来,以求发财。
  “陈兄怎么了,难不成沈万三在后世很出名么?”
  朱标看到陈青云少见的失态,忍不住问道。
  陈青云点点头,“这沈万三可是不可多得的人才,一时半会跟你说不清楚,你要是想让大明变得更加强盛,他必须收编起来给你父皇效力。”
  听到这话,朱标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。
  朱元璋除了讨厌贪官之外,还非常讨厌豪绅。
  你有钱可以,但是不能在他面前炫富。
  准确的说,不能以任何形势炫富,否则一旦被朱元璋发现,最轻抄家,严重的甚至抄完家还要株连九族。
  而好巧不巧的是,沈万三这个家伙就撞到枪口上。
  靠着自己有能力,不识时务,想要犒赏三军,结果被朱元璋随便找了一个理由干掉。
  类似得意忘形的人实在太多。
  恰巧碰到的还是朱元璋这样的君王,要是不学会装,根本就活不下去。
  面对陈青云的提议,朱标虽然不知道为什么,但他还是记在心中。
  “行,既然陈兄说这个沈万三有用,那到时候我找个机会跟父皇说说,时间不多了,咱们出宫吧。”
  如今已经快要到响午,虽说只有五里路,可大包小包的,等到晚上要是都没收拾干净,恐怕都不能入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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