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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3章 这女人真带劲


蓝贵人夜总会,二楼包厢。

门关着,隔断了楼下的喧嚣。

屋里只亮着一盏彩灯,紫色的光在墙壁上缓缓流转,把一切都染成暧昧的色调。

空气中弥漫着酒精、烟草和香水混合的气味,闷得人胸口发紧。

苏真真躺在沙发上,衣服胡乱盖在身上,旗袍被揉得皱巴巴的,堆在腰间,露出一大片雪白的肌肤。

裙摆卷到大腿根,丝袜破了几道口子,被撕开的,不是刮的,露出底下白嫩的皮肤。

头发散在靠垫上,乱成一团,几缕沾在额头上,被汗水洇湿了。

脸上画着浓妆,但此刻全花了,眼影糊成一片,口红蹭得到处都是,嘴角还沾着一丝暗红色的痕迹——不是血,是口红,被蹭花了。

眼睛闭着,睫毛微微颤动,像蝴蝶扇动翅膀。

丰满的身体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,像一块上好的羊脂玉。

那对豪乳从敞开的领口里挤出来,随着她急促的呼吸上下起伏,呼之欲出,乳白的肌肤上印着几道淡红色的指痕——是麦克留下的,

肩膀上有牙印,锁骨上有吻痕,腰间有一圈青紫,那是被用力掐过之后留下的印记。

茶几上摆着几瓶洋酒,有的开了,有的没开。

一瓶威士忌倒了,琥珀色的液体淌了一桌,顺着桌沿往下滴,滴在地毯上,洇开一小片深色的印记。

酒杯横七竖八地倒着,有的碎了,玻璃碎片在紫色的灯光下闪着细碎的光。

烟灰缸塞满了烟头,还有几根没掐灭的,正冒着细细的青烟。

空气里除了香水、酒精、烟草的味道,还有别的什么——汗水的味道,咸腥的,混着某种说不清的暧昧气息。

桌角放着一摞钱,港币,崭新的,用橡皮筋扎着,厚厚一摞。

两个人加起来,少说也有几千块。

苏真真闭着眼睛,没看那摞钱。

她不想看,也不想动,只想躺着,就这么躺着,什么都不想,什么都不做。

门推开,夜风迎面扑来,带着咸腥的海味和初秋的凉意,吹在脸上,像一层薄薄的水雾。

霓虹灯还在闪烁,红的绿的黄的,把整条街照得流光溢彩。

街上的人比刚才少了一些,但依然热闹,小贩推着车吆喝,卖鱼蛋的、卖鸡蛋仔的、卖冰淇淋的,空气中飘着各种食物的香味,勾得人直咽口水。

麦克站在门口,深吸一口气。

那口气吸得很深,胸膛鼓起来,像一台刚从重负中解脱出来的发动机。

然后慢慢吐出,烟雾从他嘴里喷出来,在霓虹灯的光里升腾,淡蓝色的一缕,被夜风吹散,很快就看不见了。

他把烟叼在嘴里,双手插进裤兜,仰头看着夜空。

港岛的夜空看不见星星,只有霓虹灯的光污染,把半边天染成暧昧的粉红色。

但麦克不在乎,他此刻心情很好,好得像中了彩票。

“妈的,这女人真带劲。”

他咧嘴笑了,那笑容从嘴角咧到耳根,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,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,在霓虹灯的光里闪着光。

他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,精壮结实,皮肤黑得像炭,在夜色里几乎看不见。

脸上没什么表情,但嘴角微微翘了一下,算是笑了。

他承认,苏真真确实不错,身材好,皮肤白,叫声也动听。

最重要的是听话,让干什么就干什么,不哭不闹不反抗。

麦克把烟从嘴里拿下来,弹了弹烟灰,烟灰在夜风里飘散,像一群细小的灰蝴蝶。

他转头看着泰森,眼睛亮得像两盏灯,声音大得半条街都能听见:“泰森,你说是不是?那对奶子,妈的,老子在新岛就没见过这么大的!”

他不喜欢在大街上谈论这种事,尤其是这种地方——庙街,鱼龙混杂,谁知道附近有没有人听得懂英文。

越拦越起劲,越说越来劲,还不如不理他。

麦克不在乎泰森的反应,他继续说,声音比刚才还大,手舞足蹈,像在开个人演唱会:“还有那腰,那腿,那屁股!妈的,老子这辈子睡过的女人加起来,没一个比得上她!泰森,你刚才也看见了,那皮肤,白得像牛奶!摸上去滑溜溜的,像丝绸!老子差点就交代在她身上了!”

他哈哈大笑,笑声在夜风里回荡,惊起路边几只野猫。

只是一下,然后他恢复了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。

他加快脚步,走到麦克前面,想离这个话痨远一点。

麦克跟上来,还在说,叽叽喳喳说个不停,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麻雀:“,能不能把她带回新岛?老子出钱,包她一个月!不,三个月!”

两个人穿过庙街,拐进一条巷子。

巷子很窄,只能容两个人并排通过,两边是密密麻麻的旧楼,墙皮剥落,露出里面暗红色的砖。

窗户用木板钉死了,有的玻璃碎了,从破洞里透出昏黄的灯光。

地上坑坑洼洼,积着污水,散发着难闻的气味。

路灯隔得很远,昏黄的光在雾气里散开,照不出几米远。

麦克还在说,声音在窄巷里回荡,嗡嗡的,像有人在敲钟:“你说那个北佬,到底长什么样?是不是三头六臂?老子倒要看看,什么人能杀了凯文和巴克——”

他的话音戛然而止。

巷口,十几个人影从黑暗中走出来。

麦克的瞳孔猛地收缩了。

他停下脚步,手从口袋里抽出来,按在腰间的枪上。

泰森也停下了,手已经握住了枪柄,指节泛白。

两个人背靠背,站在巷子中央,像两头被围困的野兽。

那十几个人影越走越近,路灯的光照在他们脸上——有的满脸横肉,有的精瘦干练,有老有少,有高有矮。

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,有的穿黑色短褂,有的穿白色汗衫,有的光着膀子,露出满身横肉。

手里拿着家伙——砍刀、铁棍、车链、西瓜刀,在路灯下闪着寒光。

刀身上还有没擦干净的痕迹,不是锈,是洗不掉的什么东西,暗红色的,像干涸的血迹。

为首的两个人,麦克认识——肥头大耳和瘦高个儿,刚才在蓝贵人夜总会被他打跑的那两个。

肥头大耳的鼻梁上贴着纱布,纱布上洇出一小片暗红,嘴角也破了,结着暗红色的血痂。

一双眼睛通红,像刚从笼子里放出来的斗牛,瞪着麦克,恨不得把他生吞活剥。

瘦高个儿站在他旁边,手里握着一把砍刀,刀身在路灯下闪着寒光,嘴角带着得意的笑,像一只偷到了鸡的黄鼠狼。

肥头大耳往前走了一步,瞪着麦克,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,每一个字都像淬了毒的钉子:“鬼佬,打了我还想跑?今天不留下点什么,你别想走出这条巷子。”

麦克看着他,嘴角翘起来,那笑容里全是轻蔑。

他的右手还按在枪上,左手从口袋里掏出来,插在裤兜里,整个人看起来懒洋洋的,像在晒太阳的猫。

他看着肥头大耳,像看一只不知死活的老鼠:“就凭你们这些烂仔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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